2022.12.08 教導處
發佈者:陳培根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主旨: 函轉「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1年11月25日科實字第1110200550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於111年11月25日以科實字第11102005440號令修正發布。相關說明如下:
(一) 修正規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陸、附件四之一作品送展表,及「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附件一國內作品報名表規定「指導教師報名時應檢附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基礎核心單元3年內至少3小時之修課時數證明」,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二) 其餘規定自111年11月25日生效實施,修正規定請詳閱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
三、 隨文檢附來文及其附件。

***請參展師生按規定辧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