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8 教導處
發佈者:學務組長

世界森林日-森森不息

一、 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每年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二、 森林對人類的存續甚為重要,提供淨化空氣、涵養水源等重要環境功能,聯合國在1971年決定將每年的3月21日訂為「世界森林日 Word Forest Day」,本局響應節日精神辦理本項活動4小時課程1梯次。
三、 活動人數為30人,活動訂於113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08:30前蔡厝登山口(停車場)集合報到。
四、 參與活動人員將核予113年環境教育時數4小時;報名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網址https://reurl.cc/67ORVV,填寫相關資訊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