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教導處
發佈者:輔導組長

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宣導師資庫」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宣導師資庫」1份,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99383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並減輕兒少擔任家庭照顧者之困境,擴大校園內長照服務2.0之宣傳,衛生福利部提供旨揭名單,供貴校辦理相關教師研習、擬定適合學生聽講長照講題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