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辦理「第2035期112年閩南語拼音研習班(二)」及「第2045期112年客家語拼音基礎暨教學研習班(二)」,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122402129號函辦理。 |
二、 |
請貴校鼓勵對閩南語、客家語拼音學習或教學有興趣的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支援教師),以及其他有意學習本土語言相關知能者踴躍參加,並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
1、 |
閩南語拼音:112年7月25日(星期二)至27日(星期四)。 |
2、 |
客家語拼音:112年8月9日(星期三)至11日(星期五)。 |
(二) |
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
(1) |
閩南語研習:112年7月11日(星期二)早上9時起至13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額滿截止。 |
(2) |
客家語研習:112年7月26日(星期三)早上9時起至2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額滿截止。 |
2、 |
報名方式:請上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線上報名,網址: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Recent.aspx |
3、 |
錄取對象:以未曾參與過國教院110-111年辦理之拼音課程者優先,餘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如超過班級人數上限,將依順序列為候補。已錄取者若臨時有事無法出席,請務必於開課前以E-mail或電話告知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聯絡電話請參閱課程表),以利依序遞補參訓,避免資源浪費。 |
4、 |
經審查通過錄取者始得參加本研習,國家教育研究院將e-mail寄發通知信,或可自行於報名系統查詢。 |
四、 |
檢附教育部原函、旨揭研習課程表及研習須知各1份。 |
***各師自由報名參加,准予參加教師公假出席(差旅費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