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2023.02.16
教導處
發佈者:輔導組
本縣國民教育階段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要點
一、 | 為提供本縣通過國民教育階段資優鑑定之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服務,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其意願,向學校提出申請。 |
二、 | 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
(一) | 本縣申請對象僅限通過本縣資優鑑定且鑑輔會核定具備資優資格之學生。 |
(二) | 各校有具備資優資格之學生,應於開學後二週內上網公布旨揭要點並依本要點第七點加強宣導,訂定校內規範。 |
(三) | 建議本學期各校應於112年3月1日前截止受理申請。 |
(四) | 申請免修、部分學科加速或全科同時加速者,應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12年3月15日前函報本府備查。 |
(五) | 申請部分學科跳級者,應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12年3月15日之前函報本府,經鑑輔會審議通過及本府核定後新學年度(112學年度上學期)實施。 |
三、 | 檢附「本縣國民教育階段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要點」乙份。 |